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主要是做工业铝型材、建筑铝型材、铝合金深加工产品、汽车轻量化产品、新能源产品及轨道交通装备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等,所属行业为铝型材行业及轨道交通装备部件制造业。公司所属证监会行业门类为制造业,公司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公司营业范围:生产销售铝合金精密加工件、铝型材深加工部件;石油化学工业、电子电器、航空、航天、航海、汽车、轿车用铝合金部件;研发、制造铝合金轨道车辆、车头、车体、集装箱;生产销售铝合金型材、棒材、管材(包括无缝管);制造各种铝型材产品及铝门窗;生产销售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防弹玻璃和防火玻璃(物理工艺过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有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公司制作、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有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铝材生产国和消费国。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中国铝加工材综合产量为4695万吨,比上年增长3.9%,其中剔除铝箔坯料后的铝加工材产量为4115万吨,比上年增长4.2%。
铝具有密度低、表面光亮、质量轻、易加工、比强度高、抗冲击能力好、耐腐蚀、导电导热性好、成形性好、可焊接、抗腐蚀、可回收再利用等诸多优良特性。虽然铝的发现和生产与钢铁、铜相比都比较晚,但由于其蕴藏量丰富、冶炼工艺简便、性能优异,得到了愈来愈普遍的应用。目前,铝已大范围的应用于建筑结构、光伏、汽车零部件、电子电力、机械装备,耐用消费等多个领域,不但是制造业发展的主要基础材料,也是高新技术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重要支撑材料,是大宗商品领域里用途最广的有色金属。
各类铝产品被广泛地运用于国民经济的所有的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建筑用铝型材;光伏发电用太阳能电池板框架和支架等材料;5G基站用铝型材和铝合金制散热器;交通运输中的轨道车的车头和车体结构件以及列车内部的座椅和隔门等载运部件、集装箱货柜、汽车防撞梁、仪表盘横梁和支架、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壳体;电子电器产品领域的壳体和其他铝合金部件。
铝型材以其稳定性很高、轻便美观、环保安全、节能减排和循环可回收性等多方面的优异性能,随技术的慢慢的提升被开发出更多新的应用领域,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需求增速最快的金属材料。在过去20年间,中国的铝消费上涨的速度就从始至终保持高于GDP的增速发展,但仍保持逐年递增的良好态势,铝的应用和发展前途广阔,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和战略物资。
铝具有密度低、易于回收、加工性能好的特点,保持良好性能的同时相比铜等贵价金属具有相比来说较低的成本,环保性能与性价比较为突出。近年来,铝代钢、铝代铜制造机械设备部件持续增长。
近年来,受益于国内基础设施投资及汽车、光伏、轨道交通、消费电子电器等领域的快速地发展,中国工业铝型材的产销量保持着较快的上涨的速度,但相比欧美国家70%以上的需求比例,中国工业铝型材仍然有巨大的发展空间。铝合金作为发展迅速的基础材料,可满足交通运输、机械设备及电力工程等行业轻量化发展的需要,在减少碳排放、降低能源消耗,促进环保和循环经济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铝型材加工方面,行业内企业产品定价普遍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该定价模式决定了铝加工公司盈利相对独立于铝价波动。铝产业链主要由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生产、电解铝生产、铝加工制造等四部分构成,前三部分的定价均与铝现货价格直接相关,但铝加工行业通行的产品定价模式为“铝锭价格+加工费”。因此,技术装备实力、产品下游需求、行业竞争结构和成本控制能力等因素是其盈利前景的决定性因素。汽车零部件制造方面,根据汽车轻量化发展的需求和铝合金材料的自身特点,慢慢的变多的部件采用铝合金材料替代钢材料,使铝合金材质在汽车产品的应用愈来愈普遍。根据主机厂的特点,正常的情况下研发周期一年至两年左右,每个项目的生命周期约为三至五年,计划相对稳定。
经过二十几年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我国铝型材工业基本形成了华南(广东)、华东(江浙鲁)、东北(辽吉)等三大产业集群,聚集了中国80%以上的铝型材企业,形成了巨大的集群效应。其中广东地区企业是国内铝型材行业的先行者,产品以建筑型材为主,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40%,是国内顶级规模的铝型材行业产业集群。山东、辽宁及吉林等地,相关企业起点高,且具有产业配套优势,是国内铝型材行业的后起之秀。
工业铝型材行业下业众多,不存在很明显的周期性及季节性。建筑铝型材受下游房地产、建筑业的周期性波动,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同时,由于下游房地产、建筑业受季节性因素影响第一季度开工不足,导致建筑铝型材的生产和销售也具有较为显著的季节性特征,通常第一季度的产量和销量较低。轨道交通装备部件制造方面,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受工程项目施工行业周期影响,上半年一般是淡季。
近年来,国家相关主管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政策,促进铝合金材料尤其是中高端材料制造业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分类(2018)》《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一2035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等一系列国家政策、规划,将铝合金列为重点发展领域,并着重指出汽车轻量化、高强度铝合金、高性能铝型材等发展趋势。伴随着中国“一带一路”“碳达峰、碳中和”等战略目标的执行和推进,具有追求高技术集成、高品牌价值和高产品附加值的现代化铝加工公司将迎来发展机遇。
公司主要是做工业铝型材、建筑铝型材、铝合金深加工产品、汽车轻量化产品、新能源产品及轨道交通装备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等。
(1)工业铝型材。公司依照客户的规格和品质衡量准则进行定制化生产,产品主要为交通运输、电子电器、太阳能光伏、耐用消费品、机电电力设备等终端产品的零件与部件。
(2)建筑铝型材。公司建筑铝型材大多数都用在组装楼宇建筑采用的门窗框、幕墙系统及室内装修用到的材料,公司重点生产经过复杂表面处理的高档建筑铝型材产品。
(3)铝合金深加工产品。铝型材深加工产品是公司依据客户需求,将铝型材产品通过切割、CNC加工、焊接、打磨及表面处理等加工程序进一步加工成为可供客户使用的成品或半成品。
(4)汽车轻量化产品、新能源产品及轨道交通装备部件。公司在上述领域拥有十几年的技术积累。目前公司在材料开发的基础之上,进行了冲压、弯曲成型、机加、焊接等深加工技术研发。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壳体、防撞梁、仪表盘、电机壳体、轨道交通装备部件以及新能源产品等。轨道交通装备部件按客户的要求提供车头大部件和车体大部件等。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棒。在安排生产采购方面,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按照每个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实施采购。公司采购模式如下: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棒。公司采购铝锭主要以权威的有色金属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包括长江有色金属现货铝价格、上海有色金属现货铝价格等。公司采购铝棒在铝锭价格基础上,增加铝棒加工费和运费作为铝棒采购价格。
公司铝锭采购定价方式:主要以长江有色金属现货铝价格或者上海有色金属现货铝价格等权威市场价格为基础,考虑运输成本等因素,进行小幅调整确定铝锭采购价格。一般合同约定以付款日当日价格,或者一段时间的平均价格(不超过一个月)结算。
公司铝棒的采购定价方式:通过向铝棒制作厂商采购铝棒,定价方式为“铝锭价格+加工费和运费”。
公司铝型材加工业务一般在采购前一段时间或者订单日向供应商预付货款。实际发货后,按照实际到货数量和价格结算。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每年与下游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协议执行时公司将依据客户确认的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采用不同的生产方式:①针对通用半成品、常用产品,公司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过程成本,采用大批量生产方式;②针对不同客户对产品不同成分、不同规格的要求,公司采用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方式,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由公司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与授权经销(公司销售给经销商后由其自行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其中,工业型材及深加工型材基本通过直销,部分建筑型材也直接销售给下游大型门窗、幕墙企业。直销方式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渠道,能有效地提高产品销售价格,可有效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实现效益最大化。部分建筑型材通过经销商向零散性终端用户进行销售。经销方式有利于发挥经销商在当地的销售网络优势,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实现规模最大化。轨道交通装备部件通过招投标、技术交流等方式确定合作内容、技术参数、交货期限、价格、质量标准等,签约后实施。
公司与常年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以订单的形式确定每批产品的供需数量、规格、价格,并按照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提供一切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在铝合金的铸造和配比、铝型材挤压、模具设计和制造、铝型材表面处理、铝型材深加工、铝型材焊接、汽车零部件及轨道交通装备部件制造与开发等方面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优势,综合竞争能力突出。铝合金的密度仅有钢的三分之一,在铝合金中加入或保留适量的金属或非金属元素,可增加铝型材的抗拉强度、可控的屈服强度及延伸率等特性,且具有良好的可塑性和回收性。相较于钢制部件,铝合金制部件重量更轻、加工更易于成型,加工手段丰富,且可以实现局部的加强、加重、弯曲变形等,是理想的汽车轻量化材料。公司研发和生产的汽车轻量化铝型材产品,如新能源电池壳体、防撞梁及仪表盘等都已在高端车型中广泛应用。
生产设备性能领先,是生产多品类、高附加值产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基础。经过二十余年在铝挤压行业的经营,目前公司拥有技术领先、工序齐全的熔铸生产线、铝挤压生产线、热处理生产线、表面处理生产线、铝合金五轴联动CNC加工中心、全自动铝合金部件精密焊接生产线(FSW、TIG、MIG、低温冷焊等)、德国门窗生产线、玻璃深加工生产线、技术和研发优势
在重视先进生产设备投资的同时,公司还注重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自成立以来,公司通过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逐年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进技术和产品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在铝合金圆铸锭熔铸、模具设计制造、铝合金挤压、表面处理、铝型材深加工、铝型材焊接等方面的技术水平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利源股份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超越客户期望”为己任,传承“感恩·奋斗·创新·专业”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持续推进以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导向的定制化产品供给,高端定制化产品需求培育工作稳步实施,新产品开发取得重大突破。报告期内,公司成功获得了《一种铝制品单锡盐着色加工用碱洗中和设备》《一种铝型材输送装置》《一种铝型材截断机》三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六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中。
铝合金熔铸生产线主要分为四道工序,即熔炼、铝液净化、合金配比和铸造。公司引进先进设备,引入先进技术并通过自主研发创新不断加以改进,构筑了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的全自动铝合金圆铸锭铸造生产线。
在铝合金熔炼方面,公司引进先进的圆形开盖高效节能熔铝生产线,辅以炉底电磁搅拌系统、互换式燃气燃枪、蓄热装置、倾动保温炉自动控制系统,最大限度降低原料投放频率,减少原料耗损,保持金属熔液金相结构均匀和受热均匀,缩短熔炼时间,促进节能增效。
在铝合金溶液净化方面,公司引进日本三井金属的在线除气和管式过滤装置,通过自主研发,采用多种混合气体混吹精炼和溶剂精炼相结合、管式板式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地保证了高端产品对除氢以及除渣等高工艺技术指标要求。
在铝合金配比方面,公司在消化吸收传统铝合金配比技术的基础上,自主研发,通过加入特殊微量元素增强铝合金的机械性能、焊接性能、力学性能和加工性能,能够满足铝型材用户对铝型材品质日益提高的要求,同时为后续的挤压、加工提供保障。
在铝合金圆铸锭铸造方面,公司引进先进的液压同水平热顶铸造技术,并通过自主研发,将密排热顶立式半连续铸造挤压用实心圆铸锭技术和水冷立式半连续铸造空心锭工艺有机结合,辅以先进的均匀化和退火热处理技术,形成行业内领先的铝合金铸造系统。公司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已熟练掌握空心圆锭铸造技术,能够生产多种空心圆铸锭,生产技术国内领先。
2022年9月,利源股份与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了联合创新工程中心。这是公司首度携手著名高校共同建立产学研合作机构,是企业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的标志性成果,更是企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通过该联合创新工程中心,双方在高服役性能、高成型性能6系铝合金材料成分优化、设计、产业化生产和纳米强化高性能热作模具钢铝合金挤压模具开发上达成合作协议,并步入在研阶段。纳米颗粒强化模具钢项目将通过纳米颗粒增加模具钢强韧性,增加模具使用寿命,降低生产成本。新能源乘用车用高性能6系铝合金开发已申报2023年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其性能指标为抗拉强度≥370Mpa,屈服强度≥320Mpa,延伸率≥10%,材料性能显著提高,同等强度下可降低产品厚度,顺应汽车轻量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联合创新工程中心的成立,利源股份将依托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技术、人才和理论优势,不断加深双方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以材料研发为重点,着眼于汽车轻量化的战略发展方向,在汽车零部件材料结构优化设计、轻量化设计、集成铸件、仿真模拟、产品可靠性验证及前沿新型材料、制备工艺、技术与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产学研合作研究及开发,实现优势互补、成果转化、合作双赢,不断增强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源源不断注入新动能。
模具在铝型材挤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模具的精度、几何尺寸决定了能否成功挤压出符合规格的产品。公司引进先进的模具加工设备,具备制造模具直径从139mm到1600mm加工能力。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经设计并制造出规格齐全的热挤压模具,同时在特殊模具设计及制造中取得了突破。7系合金主要为高强超硬合金,在型材挤压时对模具的要求高,公司通过自主设计研发,已经成功设计并制造出用于7系合金的挤压模具且用于铝型材挤压。
公司通过多年实践经验积累及定期及时对工艺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总结、提炼,建成了信息全面的铝型材挤压智能化信息集成系统数据库,其中包括7种合金系列、上百余种合金不同断面产品的挤压工艺技术参数,并辅以全自动生产设备通过选取对应的技术参数发出操作指令,进行自动化生产。随着此系统数据的不断更新与完善,公司新产品的研制周期和研制经费得以大大降低,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公司技术优势和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
公司不仅掌握了铸锭梯度加热、模拟等温挤压、在线精密淬火、宽展挤压等核心环节技术,在特殊铝合金挤压产品的挤压技术方面也取得进展。铝合金油气钻探杆采用铝合金变断面管材制作而成,其与钢质钻探管比,具有重量轻、抗疲劳、柔性大、耐腐蚀、耐寒、临界速度高等优点,一般用于2000一10000米的油气井,可在低温环境下进行大幅度的升降操作,属于高技术产品。目前,我国均采用从日、德、美进口的钢质钻探管。
对于生产铝合金钻杆管体的关键工艺技术一一变径无缝管挤压技术,公司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技术难点逐个突破,目前已熟练掌握变径无缝管挤压技术,打破了依赖进口的局面,为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公司曾连续多年为苹果笔记本电脑供应铝合金外壳,充分说明了客户对公司生产设备、生产技术以及产品品质的充分认可。
公司通过转型升级,拉长产业链,在铝合金产品深加工方面,公司现有数百台CNC加工中心、多条全自动铝合金部件精密焊接生产线(FSW、TIG、MIG、低温冷焊等)拓宽了产品加工范围,积累了经验丰富的技术和人才,吸引了一批国际、国内优质的客户,承接了长期、稳定的订单。在铝合金深加工产品、汽车轻量化产品、新能源产品、轨道交通装备、消费电子类产品及军工领域对铝合金产品的深加工形成了一定的优势。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吉林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断夯实基础,推进绿色制造,降低供应链碳排放量、降低公司总体运营碳排放量、降低价值链碳排放量,开辟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铝型材、建筑铝型材、铝合金深加工产品、汽车轻量化产品、新能源产品及轨道交通装备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等。在汽车轻量化及新能源汽车领域,铝因为其优越的减重效果、安全性能、回收利用性以及较高的储量、较低的提炼制造成本而被认为是理想的节能减排材料。汽车车身约占汽车总重量的30%,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空载情况下,约70%的油耗用在车身重量上,若汽车整车重量降低10%,燃油效率可提高6%-8%;整车重量每减少100kg,其百公里油耗可降低0.4-1.0L,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将相应减少7.5-12.5g/km。汽车轻量化后车辆加速性提高,车辆控制稳定性、噪音、振动方面也均有改善。因此,车身重量的降低将对整车的耗能经济性、车辆控制稳定性、减少废气排放都有显著效果。公司主营产品有利于降低价值链碳排放量。“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再生有色金属因碳排放量少而具备优势,2021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再生铝产量达到1,150万吨的发展规划。
公司持续通过对铝及铝合金等原材料进行回收再利用、对绿色能源铝锭进行采购和使用、制造装备的节能降耗改造,积极研究投建厂区屋顶太阳能光伏项目可行性等多项举措,持续践行低碳制造、绿色发展理念。
公司拥有一套种类、颜色齐全的全自动立式表面处理生产线,由单镍盐着色、钛金着色、混盐着色三组着色槽和有光电泳、消光电泳、白色电泳、绿色电泳四个电泳槽,共七十二个槽组构成,表面处理型材长度最长达7.6米,颜色可达2,000余种,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公司经过坚持不懈地研究,终于突破多盐着色表面处理生产线不能共容的技术瓶颈,将多种表面处理工艺集中到一条生产线,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资源,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公司对表面处理槽液的稳定性维护和表面处理防腐性能的加强进行深入研究,取得显著成果,目前公司表面处理产品具备永不褪色、防酸、防碱、防盐雾的优异性能,且技术成熟。
公司产品质量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采用先进的设备,掌握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产品无论在内在质量如合金成分、强度、延伸率,还是在表面处理的质量如色彩、光泽、表面硬度、平滑性、耐光、耐候、耐腐蚀等方面,都已高于国家标准。公司有效执行了一套完整、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公司产品凭借质量优势进入了轨道交通、机械制造、电子电力、石油化工、建筑装修、军工兵器等六大领域。产品质量及品牌优势不仅促进了公司销售和效益的增长,也提升了公司企业形象。
产品质量的领先优势使得公司在客户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公司“利源”品牌在同行业中已经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先后被评为“吉林省名牌”“吉林省著名商标”。公司深入与知名客户合作,开发新产品,通过优秀的产品品质、优质的服务与客户确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2012年至今,公司的深加工能力不断提升,在行业内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赢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拥有不同领域的客户群体,多元化、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优化了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了公司的抗风险、抗周期能力,并丰富了公司的产业经验,增强了未来发展潜力。公司客户涉及汽车(含新能源汽车)、光伏、轨道交通、消费电子电器、电力设备、医疗器械、机电设备、建筑等领域,且与多数客户保持了常年的合作关系。优质的客户群保证了公司的稳健、持续增长。公司注重与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积极成为客户供应链的重要一环,通过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来帮助客户降低采购成本,增强客户终端产品的竞争力。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利源精制”变更为“利源股份”,英文简称由“LYPM”变更为“LIYUAN”,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要事项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解释17号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解释17号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17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17号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可合理预计的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对存在毁损、拆除、淘汰、不需用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行情报价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行情报价为基础确定。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39.24万元,同时根据存货消耗结转情况,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664.4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公司固定资产中部分资产因不需用等拟进行报废处理,公司根据市场变现价格与账面价值比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261,829.08元。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诉讼案件进展情况计提预计负债677.40万元,具体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投资者诉讼案件法院判决情况,结合第三方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专业意见,计提预计负债6,020,206.29元。
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诉讼案件裁定情况,计提预计负债753,778.72元。
报告期内,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公司固定资产中部分模具资产经公司相关部门专业人员鉴定,属于未来不需用模具且无转让价值,公司予以报废处理形成报废损失482.71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不考虑税费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将使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利润减少约5,625.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5,625.53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损失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5210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375,926,982.6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7,375,926,982.66元,公司股本3,550,0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2018年以来发生资金链断裂、债务逾期、司法诉讼等情况导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困难,公司2018-2019年度亏损额较大,2020年度末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公司执行重整计划,取得债务重组收益,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9亿元,2021-202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全面恢复,因订单不足等仍持续经营性亏损,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弥补亏损仍有73.76亿元。
1、经营收入保持稳定: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亿元,保持业务稳定开展。
2、加强市场开拓:公司通过扩大市场营销力度,积极挖掘市场潜力,拓展新的销售领域,开拓更多新客户。公司通过给予老客户更多优惠政策,争取最大限度客户合作关系,确保公司订单持续增加,产销量持续恢复。
3、经营状况持续改善:公司通过加强管理,提出全面改善计划,持续不断对生产经营全方位改善优化,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堵塞跑冒滴漏,优化生产流程。
4、压缩成本费用:公司进一步缩减管理费用等非必要支出,加强费用预算的控制管理,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减少费用支出。